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

氣候變遷因應策略
回應國際關注及政府2050淨零承諾,同時參照全球鐵道運輸業對氣候變遷風險的因應策略,台灣高鐵深切體認氣候變遷對可持續營運可能造成影響與挑戰,積極導入各項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措施。
台灣高鐵於2024年參考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 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4大構面及11項指標之揭露要求,建立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評估機制,盤點氣候變遷對公司的衝擊,透過系統性的調適措施,減緩氣候變遷對台灣高鐵的影響,提升營運韌性。以下為根據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之要求,進行4大構面的說明:
治理
本公司董事會轄下之「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負責監督氣候風險與機會治理,轄下設有「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由董事會及董事長督導,總經理及經理部門高階主管組成,「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轄下設有六大永續小組,持續關注公司永續經營議題,且每年定期向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推動情形及成效。
為接軌IFRS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永續揭露準則之S2「氣候相關揭露要求」,本公司將風險管理架構納入氣候風險項目,成為雙軌管理機制,由品保室推動整體風險管理,並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同時,氣候風險相關策略、指標與目標則由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轄下之環境永續小組進行規劃與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及永續發展暨提名委員會進行彙報,其組織架構及運作情形如下:
策略
台灣高鐵參考IFRS S2「氣候相關揭露」之架構,鑑別氣候變遷對公司的風險與機會,並持續導入及揭露情境分析與風險財務量化。本公司於2024年完成最新一次氣候風險與機會評估,在考量鐵路運輸業行業特性及對焦內部天然災害管理作為後,從12項氣候風險項目聚焦出3項中度風險與3項高度風險,其中包含2項轉型風險與4項實體風險。氣候變遷不僅為企業帶來風險,同時也有潛在商機。台灣高鐵善用低碳運輸的產業優勢,未來將持續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擴大投入於車站與維修基地建置再生能源裝置。本次鑑別之氣候相關機會共計2項。本公司亦同步將氣候風險及機會可能造成影響的時間軸納入轉型計畫考量。影響時間分別為短期(2024年- 2026年)、中期(2027年- 2035年)、長期(2036年- 2050年):
公司基於管理氣候相關風險(颱風、強降雨、碳定價機制)的策略,預期產生短期、中期及長期的財務影響,具體說明如下:
台灣高鐵根據氣候風險鑑別之結果,挑選前三大風險進行在不同情境下,該風險對公司營運可能產生的潛在財務影響。首先,於轉型風險上,鑑於環境部將於今年開徵碳費,台灣高鐵參考環境部碳費費率審議會的紀錄,模擬未來2030年若運輸業納入徵收碳費範疇下所造成的財務衝擊。再者,針對兩項實體風險,台灣高鐵引用期刊《熱帶氣旋研究》有關東亞颱風活動變化的研究(註1),並採用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6次評估報告(IPCC the sixth assessment report, AR6)內的中度排放情境(SSP2-4.5)及極高排放情境(SSP5-8.5),分析颱風事件於世紀中與世紀末對台灣高鐵的財務衝擊;實體風險除了颱風事件,台灣高鐵亦統計過往因強降雨產生之臨時坍滑工程維修費用,以及每年固定支出的預防性邊坡補強費用,推估未來強降雨事件可能造成的財務衝擊。
風險管理
識別、評估、排序氣候相關風險的流程
台灣高鐵參考TCFD作業指引,借鏡國際鐵路運輸業的揭露實務,經由跨部門訪談與討論,並依據潛在衝擊程度、脆弱度及發生可能性完成氣候風險矩陣,進行氣候風險排序,重新檢視並納入內部既有天然災害管理及因應機制,完成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鑑別作業,透過質化評估方式鑑別氣候變遷對公司營運及財務損益之影響程度,其結果未來將納入風險檢視與決策作業之依據,更加完備台灣高鐵公司的氣候風險管理措施,強化因應氣候變遷的能力。
鑑別、評估和管理氣候相關風險流程與整合管理制度
台灣高鐵訂有「風險管理政策」與「風險管理程序」,依據經營及營運活動,盤點及辨識可能影響營運及獲利的風險,主要考量策略、營運、環境(涵蓋氣候變遷風險)、財務、資訊、法遵、誠信7大類別,並檢視企業風險管理之完整性及風險控制之有效性,進行國內外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等重大議題之風險評估,據以建立運作架構。未來,將持續因應內外部環境條件變化,檢討與修訂新的風險管理政策,期透過落實中長期風險策略規劃及目標,強化高鐵風險意識,邁向永續經營願景。
風險管理推動與執行單位負責彙整各業務單位提報的風險類別、風險項目、風險情境及管控措施等資訊,並進行風險影響程度、發生可能性與管控措施適足性的分析、評量與回應,同時整合前後年度風險分析與管理重點,編製風險管理執行情形報告。該報告每年一次呈報總經理與董事長後,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指標與目標
台灣高鐵致力於呼應全球及國內減碳淨零目標,制定包括溫室氣體、水資源管理、能源使用等減量目標如下表,定期追蹤、檢討各指標達成率,並依每年檢討成果滾動調整內部管理機制,期望透過自身永續績效協助減緩氣候變遷衝擊。2025年相關成果如下表:

註:
1. 節電率、節水率、減碳率之計算皆設有相對應之強度指標,並訂立相較基準年(前一年度) 減少之目標,以來作為內部能源管理機制之依據。
2. 節電指標與目標設定範疇皆為車站〔含桃園運務管理中心,不含商業區/ 停車場及與臺鐵共用(南港、台北、板橋車站)之公共區用電分擔量〕及基地。列車與總公司辦公室之相關績效請見「能源與廢棄物管理」。
3. 節水指標與目標設定範疇皆為車站〔含桃園運務管理中心,不含商業區/ 停車場與臺鐵共用(南港、台北、板橋車站)之公共區用水分擔量〕及基地。
4. 溫室氣體指標與目標設定範疇皆為列車、車站〔含與臺鐵共用(南港、台北、板橋車站)之公共區用電分擔量及桃園運務管理中心,不含商業區/ 停車場〕、基地及總公司之用電、用汽/ 柴油。
5. 本表中所使用之電力排碳係數,皆為參考經濟部最新公告。
6. 本表中數據為高鐵自行盤查,不含冷媒、焊條、二氧化碳滅火器及範疇三等排放。
7. 汽、柴油排放係數2024年參照環境部溫室氣體排放係數管理表6.0.4版(108.06)內之對應係數,2025年依據環境部「113年2月5日公告溫室氣體排放係數」最新係數。
8. 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依用電量或用汽、柴油油量x溫室氣體排放係數x溫室氣體暖化潛勢值(GWP)= 公噸二氧化碳排放當量;溫室氣體盤查引用之 GWP 值來自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 IPCC)於 2021年第六次評估報告版本之數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