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應商在商業互動關係中必須符合道德及倫理的最高標準,杜絕任何形式的貪腐、勒索、盜用、舞弊、賄賂、內線交易及利益交換等行為,包括令供應商直接得益,或令其親屬、朋友或合夥者得益的行為。
- 供應商與高鐵合作洽談、交易締結和合約履行過程中,保證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均為真實,絕無虛假、欺瞞、偽造、變造行為。

為提升整體供應鏈永續韌性,台灣高鐵參考國際產業標準優化永續供應鏈管理架構,透過五階段管理流程持續進行落實與優化,本公司於2023年導入永續供應鏈管理,強化供應商永續管理機制,並制定永續供應鏈管理政策及供應商行為準則,延伸「人權政策」將管理範疇擴大至合作夥伴。同時也為呼應國內外永續趨勢,將人權與勞動、安全與衛生及環境保護納入準則中,以提升供應商節能減碳、勞動條件保障、性別平等、申訴機制、工安等議題的落實,並於2024年公告給全體供應商,期望透過管理機制協助國內產業提升其永續經營能力。
本公司定期透過供應商自評問卷(SAQ)進行風險鑑別,綜合考量各產業供應商與高鐵的合作年度、採購金額、產業/ 國內外永續風險及自評分卷分數後,進行風險分級。針對中高風險之供應商進行書面及實地審查;針對中低風險之供應商持續溝通,將台灣高鐵推動永續的願景、目標、議題持續傳達給供應商,以期能透過商議合作提升整體供應鏈的永續韌性。
供應商風險矩陣
在中高風險供應商的書面及實地審查過程,本公司與供應商積極溝通、提供其業界標竿做 法,同時也分享國內外永續法規趨勢,協助其優化在環境保護、安全衛生、勞動人權之面 向落實;與此同時,針對關鍵供應商亦提供符合效益比的精進建議,協助其將資源用在關 鍵議題如:綠色採購、節能減碳、移工勞動人權等議題上,確保供應鏈在滿足法規要求的 同時,亦能與台灣高鐵攜手朝向永續目標前進。
未來台灣高鐵將持續致力於供應商溝通、提出精進建議、制定永續管理目標並擬定改善行 動計畫,透過永續供應鏈管理架構,逐步提升台灣鐵道供應產業的永續發展能力,與供應商攜手打造永續供應鏈。
台灣高鐵永續供應鏈管理架構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台灣高鐵」)秉持永續經營理念,邀請全體供應商與商業夥伴共同合作,落實企業永續經營。台灣高鐵借鑒國際企業永續相關指引,如聯合國全球盟約(UN Global Compact)、RBA 責任商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國際勞工組織公約(ILO Convention)、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等,制定《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行為準則》(以下稱“本準則”),適用於提供台灣高鐵之產品/服務的所有供應商/承攬商/分包商/服務提供者。台灣高鐵將定期發送供應商自評問卷,評估供應商對本準則的遵行情况,並不定期篩選供應商進行實地查核。供應商如違反本準則,可能導致雙方業務關係終止。
嚴禁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及人口販運,包括以脅迫、恐嚇詐欺、或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而使人為奴隸或類似奴隸、強迫勞動、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
供應商應秉持核心價值,支持《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UDHR)》及相關國際尊重人權理念,同時恪守所在地法規,有尊嚴地對待並尊重所有員工,並應承諾工作場所不存在歧視及騷擾。
應依勞工所在地之相關法律所規定和勞工集體協議要求,提供勞工最低工資、加班費和法定福利之保障。
供應商其所任用之勞工工時及加班時數應符合勞工所在地之相關法律所規定,若有超時工作,應按法規發放加班費或補休。
供應商應遵守勞工所在地有關工會和勞資委員會之法規,承認並尊重勞工自由結社、參加集會和集體談判的權利,同時亦尊重勞工不參加此類活動的權利。
供應商應符合勞工所在地之相關法律規定,提供勞工安全、衛生和健康的工作環境,以達成零災害丶零事故的目標。應妥善運用國際認同之風險評估方法於安全及健康管理系統中,於合理可行的範圉內控制及降低危害的風險至最低等級,並努力持續改進安全績效,定期審查和更新其安全計劃和實踐,以確保持續遵守法律和行業標準。
應透過實施緊急應變程序,將意外事件的衝擊降至最低,包括:應急演習、緊急應變計畫、偵測和消防設備、充足的疏散設施、疏散和復原計畫等。供應商有任何職業安全與健康之意外或任何違法事件發生時,應及時回報台灣高鐵。
應當制定程序和體系來預防、管理、追蹤和報告工傷和職業病,包括以下規定:鼓勵勞工報告、歸類和記錄工傷和職業病案例;提供必要的治療;調查案例並採取糾正措施以杜絕其根源;協助勞工返回工作崗位,並應鼓勵勞工提出任何健康和安全方面的疑慮,確保他們不會受到報復。
應提供勞工必要之訓練以及安全與健康之資訊給所有工作者,包括但不限於機械、電力、化學、火災和物理危害,使其於執行日常業務時,能正確安全的執行作業,並具備對於安全的關注與認知。
應獲取所有必需的環境許可、執照和登記文件,亦要對其進行維護,並遵守各項要求。
應制定有效的環境保護機制以管理環保議題,並規劃實施具有環境改善績效的方案,實施環保措施之檢查及監督其人員是否確實依相關要求執行工作。其檢查成果及改善措施、成效應予以紀錄,並送台灣高鐵備查。
應識別、標示和管理對人類或環境造成危害的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從而確保這些物質得以安全地處理、運送、貯存、使用、回收或再利用及棄置。所有供應商針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依環境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執行管理。
於作業過程中應遵守環保法規及規範。作業產生之廢(污)水、廢氣及廢棄物須經合法之處理程序,思考如何達成資源循環之目標。並應推動負責任地棄置或回收。
在物料生產及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利用適當之流程及資源(如改良生產、維修和設施程序、替換材料、再用、節約、回收或其他方法),改善能資源利用效率,預防或減低對環境之衝擊,並盡量減少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台灣高鐵持續透過多元化管道與供應商溝通,強化夥伴關係。2025年與756家供應商進行合作,其中財物類(主要為設備零件與車販商品)供應商共474家,勞務類供應商共282家。本公司自2019年開始,要求投標廠商承諾配合台灣高鐵企業社會責任規範並簽訂企業社會責任承諾書。2025年凡參與公開招標之廠商皆有符合高鐵之企業社會責任承諾,共計有1,149份採購公告案件之廠商符合本公司反貪腐規定。
為了解供應商因應關鍵永續議題之現況,本公司持續優化供應商自評問卷與《供應商行為準則》,本年度因應國際人權事件及碳相關議題討論,新增供應商自評問卷之關注議題,以利台灣高鐵掌握供應商之勞工人權與對環境及碳排放相關管理概況。2024年透過回收116份有效供應商自評問卷進行分析,從中高風險供應商中篩選10家供應商進行書面審查後,進行實地審查或訪談,在2024-2025年間總共完成5家供應商實地審查以及3家關鍵供應商訪談,主要查核項目涵蓋道德倫理、人權與勞動、安全與衛生及環境保護,查核結果未發現受查之供應商有重大缺失,亦無對社會具重大潛在負面衝擊者,各面向審查議題與結果摘要如下。
有鑑於供應商為高鐵重要夥伴,台灣高鐵參考國際產業標準制定「供應鏈管理政策」、「廠商異常行為處理原則」、「採購作業辦法」及相關規範以強化永續供應鏈管理,並將反貪腐政策及程序註明於投標須知,以達到符合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之投標行為。如果發生違反規範之情事得要求廠商說明,得將情節重大者列為拒絕往來廠商。台灣高鐵已完成供應商行為準則,將道德倫理(包括誠信經營、公平交易、避免利益衝突及智慧財產權等)納入規範,2025年透過公告招標宣導反貪腐政策之採購案件共1,149件,且無供應商違反誠信經營相關情事。
為確保旅客與勤務人員享有高度安全的乘車環境,台灣高鐵每年定期委託保全公司對其保全人員進行專業訓練,亦制訂保全管理、規範保全人員執勤範疇。同時,本公司增加與保全公司溝通的頻率,定期召開雙月會,以確保保全人員執行勤務時遵守本公司的保全管理規範,提供顧客至上的服務態度。本公司持續派駐有軍警相關特勤工作經驗或具有武術證照合格者,經專業訓練後擔任高鐵列車「菁英車安保全」加強維護旅客安全。年度定期對保全人員進行專業訓練,內容包含保全設備/系統操作及緊急通報訓練、維安應變輔助技能訓練、巡邏技術、綜合應用拳技與防身術訓練、可疑包裹與炸彈基礎辨認訓練等。2025年保全人員接受專業訓練與培訓的人員比例達100%。另保全人員亦已透過承包商辦理之人權政策相關課程接受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