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票優惠
最新消息
- 2025 春節連假期間(2025/ 1/25~2/2)定期票除照常開放搭乘自由座外,車票效期涵蓋春節假期者,將自2/3起依效期重疊天數自動展延效期,最多可展延9天。詳情請參考:2025春節期間定期票/回數票效期展延說明
- 自 2023/10/16 起,台灣高鐵 App 提供定期票線上續購功能,記名持有人只要在「定期/回數」功能內登錄持有人身份證號和票卡卡號,即可在 App 內續購定期票產品。詳情請參閱台灣高鐵 App 定期/回數續購服務專頁說明。
優惠產品說明
- 定期票係指於優惠效期及指定區間內,不限搭乘次數之乘車票。本公司定期票採「記名」制並以非接觸式智慧卡發行。票卡圖樣
- 定期票僅發售全票,且南港—台北、南港—板橋及台北—板橋區間恕不發售。
- 於優惠效期內如已無使用需求,得依使用須知規定辦理退票。
- 定期票發售方案:優惠效期 30 天不限次數搭乘,票價為自由座 49 折(以每天搭乘 2 次計算)
- 以連續天數計算。定期票自購買或續購後首次使用當日起算 30 日之營業時間結束截止。
- 連續假期、疏運期間等或其它特殊狀況,如經本公司公告定期票暫停搭乘使用時,其效期將按暫停使用日數自動展延。
-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臨時性因素致於定期票效期內,列車停駛超過一日(含)時,本公司將按全天停駛日數,針對受影響的定期票,將其效期自動展延。
優惠票價表
車站 | 南港 | 台北 | 板橋 | 桃園 | 新竹 | 苗栗 | 台中 | 彰化 | 雲林 | 嘉義 | 台南 | 左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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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 | - | |||||||||||
台北 | * | - | ||||||||||
板橋 | * | * | - | |||||||||
桃園 | 5,585 | 4,555 | 3,675 | - | ||||||||
新竹 | 9,405 | 8,230 | 7,350 | 3,675 | - | |||||||
苗栗 | 13,670 | 12,200 | 11,315 | 7,935 | 3,965 | - | ||||||
台中 | 21,315 | 19,845 | 18,960 | 15,285 | 11,610 | 7,640 | - | |||||
彰化 | 24,695 | 23,370 | 22,490 | 18,960 | 15,285 | 11,025 | 3,675 | - | ||||
雲林 | 27,635 | 26,460 | 25,575 | 22,195 | 18,225 | 14,255 | 6,465 | 3,085 | - | |||
嘉義 | 31,895 | 30,720 | 29,840 | 26,165 | 22,490 | 18,225 | 10,730 | 7,055 | 4,260 | - | ||
台南 | 39,540 | 38,365 | 37,630 | 33,810 | 30,135 | 26,165 | 18,520 | 14,990 | 11,905 | 7,935 | - | |
左營 | 43,510 | 42,480 | 41,600 | 37,925 | 34,100 | 30,135 | 22,490 | 18,960 | 15,875 | 11,610 | 3,965 | - |
新台幣/元 | ||||||||||||
* 南港—台北、南港—板橋、台北—板橋區間不提供定期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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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票及取票規定
首次購票
- 首次購票請至車站服務台填寫「記名卡申購單」或下載填寫申購表單( PDF 或 WORD )後,至車站售票窗口購買。
- 本人辦理或委託他人代辦時請攜帶記名持有人之附照片有效證件及六個月內拍攝之二吋照片一張,以供核對申辦資料及製卡使用,無提供照片者,須本人於現場由服務人員拍攝製卡用相片(不另收取費用,但恕不提供修片、沖印、檔案及重製)。
- 持有人欄位如無法有效列印,請當場以正楷填寫記名持有人姓名。
- 在售票窗口繳交車票票款及製卡費 100 元(不可退還)後現場領取卡片。
續購
- 持卡人可持原票卡至各車站售票窗口辦理續購,或自行透過台灣高鐵 App 使用「續購車票」功能辦理。
- 如果是經由台灣高鐵 App 完成線上續購者,完成購買後,在卡片上的產品使用完畢前請持定期票卡至各車站內利用「搭乘資訊查詢機」進行靠卡作業,亦即將定期票卡放在「搭乘資訊查詢機」的讀卡區,即可將線上續購之產品自動下載至定期票卡片內。搭乘資訊查詢機型式
- 續購的定期票產品,已下載儲存在卡片中之後,等原優惠效期終了,於下次搭乘時通過閘門即可自動啟用。
- 每張票卡最多可同時儲存 2 組相同方案(搭乘區間、優惠效期、可搭乘次數及優惠折扣皆相同)之產品。如欲續購不同方案、區間的產品,請等到原產品使用完畢後再辦理續購。
車票變更及退票規定
變更
- 發售後恕不受理變更,記名持有人要求變更時,應依退票後重新發售方式辦理。
退票
- 定期票退票限於優惠效期內,由記名持有人至車站售票窗口辦理,逾期不予退費。
- 經由台灣高鐵 App 完成線上續購者,於靠卡前(產品尚未載入票卡),可自行透過台灣高鐵 App 辦理退票。
- 定期票退票金額之計算,除另有規定者外,應由定期票實收票價扣除經過日數乘以指定區間定期票退票單日扣減基準金額及退票手續費 20 元後退還餘額(不敷扣除者不予退費)。
- 前項經過日數係指自購買或續購後首次使用當日起算至退票當日止之日數,購買或續購後未使用即退票,則經過日數以 0 計。使用後退費者,退費當日均視為已搭乘,不得計入退費。
- 定期票不受理退卡及歸還製卡費(因記名卡已印製個人姓名及照片,可供個人循環使用,故不受理退卡亦不退製卡費)。
車站 | 南港 | 台北 | 板橋 | 桃園 | 新竹 | 苗栗 | 台中 | 彰化 | 雲林 | 嘉義 | 台南 | 左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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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 | - | |||||||||||
台北 | * | - | ||||||||||
板橋 | * | * | - | |||||||||
桃園 | 380 | 310 | 250 | - | ||||||||
新竹 | 640 | 560 | 500 | 250 | - | |||||||
苗栗 | 930 | 830 | 770 | 540 | 270 | - | ||||||
台中 | 1,450 | 1,350 | 1,290 | 1,040 | 790 | 520 | - | |||||
彰化 | 1,680 | 1,590 | 1,530 | 1,290 | 1,040 | 750 | 250 | - | ||||
雲林 | 1,880 | 1,800 | 1,740 | 1,510 | 1,240 | 970 | 440 | 210 | - | |||
嘉義 | 2,170 | 2,090 | 2,030 | 1,780 | 1,530 | 1,240 | 730 | 480 | 290 | - | ||
台南 | 2,690 | 2,610 | 2,560 | 2,300 | 2,050 | 1,780 | 1,260 | 1,020 | 810 | 540 | - | |
左營 | 2,960 | 2,890 | 2,830 | 2,580 | 2,320 | 2,050 | 1,530 | 1,290 | 1,080 | 790 | 270 | - |
新台幣/元 | ||||||||||||
* 南港—台北、南港—板橋、台北—板橋區間不提供定期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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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及相關注意事項
如何搭乘
- 定期票限搭乘自由座車廂。各車次自由座車廂數配置請參考「時刻表與票價查詢」。
- 本卡為非接觸式智慧卡,使用時將卡片輕觸驗票閘門上之感應區,閘門確認有效性後即自動開啟。
- 新購買或續購產品,首次經閘門感應進站啟用,即開始計算優惠效期,不論有無搭乘,每日皆會扣減效期一日,連續計算至效期終了為止。
- 定期票在效期內可不限次數搭乘,且記名持有人可於所購買起訖站之中間站進站搭乘,或在抵達終點站之前提早下車出站,未搭乘區間,記名持有人不得請求退費。
- 記名持有人持定期票自驗票閘門進站至搭乘完畢離站,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三十分。
使用須知
- 詳細使用規則,請參閱定期票使用須知。除本須知另有規定外,其餘悉依本公司旅客運送契約相關規定辦理。
- 本須知如有修改或增刪時,本公司將於網站及車站公告其變更事項、條款內容、生效日期。
- 定期票為記名卡限本人使用:
- 僅限記名持有人使用,不得轉借、讓與或以其他方式供第三人使用。
- 如經查證非本人使用時,該第三人依本公司無票乘車規定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間應付票價,並得加收已乘區間票價百分之五十,同時將該定期票卡收回,因收回衍生之權益損失由票卡記名持有人自行承擔。
- 卡片請妥善保管、避免彎折及磨損,查驗票時需可清楚辨識本人照片:本公司人員於查驗票過程中,如發現票卡背面記名持有人之姓名或照片汙損致無法辨識時,旅客應配合於車站現場換辦新卡,如係故意破壞者,須另收取製卡費 100 元,不配合換辦新卡者,將依無票乘車規定補收票價。
- 遺失定期票時,應由記名持有人至高鐵車站或透過「聯絡我們」辦理掛失停用手續,本公司得請記名持有人向警察機關備案後再行受理掛失。掛失後如有被冒用之情事者,由本公司承擔該損失風險。卡片一經掛失後,恕不受理取消掛失。
- 辦理掛失手續後,記名持有人可選擇退費或補發新卡。
- 進站後遺失定期票者,請重新購買註記有「遺失再購」字樣之同區間補價票乘車;旅行結束後,得於一年內憑「遺失再購」補價票併同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或尋獲之原票請求退費,退費金額為「遺失再購」補價票之 80% 並扣除手續費後之餘額。惟該次乘車於原票已有出站紀錄者,除原票於出站前已申請掛失者外,不受理退費。
- 因定期票於有效期限內可不限次數搭乘,故因傷病中止旅程者恕不受理退費或補償。
- 列車運行中斷、運送遲延或搭乘車廂之冷氣故障而得退費時,定期票之退費規定與計算方式請詳見定期票使用須知,並應於乘車日起一年內持原票卡於各車站售票窗口辦理退費,免收手續費,逾期不予受理。
- 個人資料保護
- 記名持有人同意提供個人基本資料予本公司,進行提供資訊服務、統計及市調分析等參考依據。
- 部份個人資料將被儲存或印在票卡上,記名持有人應妥善保存票卡。
- 記名持有人資料如有異動,應通知本公司更改,以確保其權益。記名持有人於申請表格所載之聯絡地址或其他聯絡方式有所變更而未通知本公司者,則以記名持有人最後通知之聯絡地址或申請表格上所載聯絡地址為準。
- 本公司除非經過記名持有人同意、應法律規定之要求,或基於善意相信揭露為法律需要,絕不將記名持有人的個人資料提供、出借或出售給與本服務或交易無關之任何第三者,以保護記名持有人的個人資料及隱私權。
- 其他對於持卡人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保護措施、持卡人行使個人資料之權利與方式等,悉依照本公司顧客個人資料保護權益事項辦理。
- 對持卡人已預付票款之保障
- 本公司發行定期票所收取之金額,已全數存入本公司於合作金融業者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所稱專用,係指供本公司履行提供服務義務使用。
- 若本公司發生停業、歇業、解散、重整、宣告破產、遭撤銷設立登記、或其他經法院判決確定、或主管機關核定致無法履行提供載運旅客服務義務之情事者,本信託財產受益權自前開事件發生時起移轉於定期票之持有人,並由信託人(該合作金融業者)負責信託財產之清算及返還等相關事宜。
- 查看本公司委託合作金融業者之預收款信託契約:回數票及定期票預收款信託契約
- 車站查詢
- 每次進站或出站時,驗票閘門上會即時顯示卡片優惠效期。
- 持卡人亦可利用車站「搭乘資訊查詢機」,以票卡感應方式查詢該票卡最近六次或一年內之交易紀錄。
- 網路查詢
- 本公司於企業網站及台灣高鐵 App 皆提供定期票自前一日至一年內的「購票紀錄」與「搭乘紀錄」的網路查詢及下載服務。
- 持卡人可利用本公司「各式票證交易/搭乘紀錄查詢系統」線上查詢票卡的購票紀錄與搭乘紀錄,該系統並提供線上列印或轉寄至電子郵件信箱的服務。
- 持卡人亦可利用台灣高鐵 App,於「定期/回數」功能內登錄票卡後,即可查詢購票紀錄與搭乘紀錄,並可轉寄至電子郵件信箱。
常見問題
定期票若要累計 TGo 會員點數,需要在初次購票或辦理續購時,於台灣高鐵 App 內自行登錄或向售票窗口站務人員提供正確的會員帳號(身分證字號、或會員卡號、或已認證手機號碼),累計點數會員不需與持卡人會員帳號相同,持卡人需自行核對其會員帳號正確性,若購買時登錄錯誤且該帳號已存在,點數將累計至該登錄之會員帳號,且無法返還。詳情請參考「高鐵會員 TGo 紅利點數規約」
定期票儲存的是車票產品,並非儲值金額。每張票卡可同時儲存兩個相同規格(相同搭乘區間、優惠效期及折扣)的產品。持卡人可自行透過台灣高鐵 App,使用「定期/回數」中的「續購車票」功能辦理續購,或持原票卡至各車站售票窗口辦理。定期票產品於使用完畢後或使用中,若卡片上尚有儲存空間,隨時皆可以在 App 上進行續購。
因定期票產品是儲存在非接觸式智慧卡的晶片中,需使用高鐵車站內的專用票證設備,例如「搭乘資訊查詢機」或售票窗口,將產品寫入卡片後才能使用。為方便持卡人靠卡,「搭乘資訊查詢機」已配置在高鐵車站驗票閘門附近或服務台附近明顯處,若有找不到位置的情形亦可隨時洽詢車站服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