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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申辦

車站商場租賃服務

欲洽詢租用高鐵站區商場空間之相關資訊
請聯絡本公司營業處附屬事業部 (02-8789-2000)

高鐵站區廣告刊登

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有關高鐵各站及車廂廣告刊登需求請逕洽本公司廣告代理商「東森新媒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服務內容包含各站及車廂特定點位之燈箱、牆面廣告、商展空間、車廂內雜誌廣告、海報、彩繪列車⋯等,以及各站短期商展活動企劃執行、站場版面施工監督。

東森新媒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30號9樓-1
(02)2570-3000 厲小姐
yayun.li@ettoday.net

廣告拍攝申請服務

本公司為協助及規範高鐵各設施內之拍攝行為,以維護系統正常運作並兼顧旅客權益與安全,各單位若因媒體採訪、專題製作、商業性拍攝活動,如廣告、戲劇拍攝,欲於本公司之相關設施內進行拍攝,應於事前依規定辦理申請手續,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後方得為之。

詳細資訊請洽本公司營業處品牌暨傳播部 (02-8789-2000)。相關文件之台灣高鐵設施拍攝收費標準,僅供申請單位參考,實際場地租金須由申請單位正式提出申請後,本公司審核報價回覆為準。

相關文件下載

「台灣高速鐵路時刻車次資訊API」介接服務

台灣高鐵鐵路時刻車次資訊介接,請於交通部「運輸資料流通服務平臺」(Transport Data eXchange, TDX)介接使用。

高鐵客運轉運站及公車站月台使用停靠申請

  • 本公司於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雲林、嘉義、台南、左營站等 9 站可提供客運轉運站/公車站月台供具固定班表之甲、乙類大客車停靠使用,需求單位應於使用起始日 10 天前提送申請文件(詳下方連結)​,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後方可​停靠使用。
  • 有臨停需求之遊覽車,可直接使用下列指定公車月台或大客車專用車格停靠,限停10 分鐘,無須另行申請。
    1. 桃園站:10、11號公車月台
    2. 新竹站:2號公車月台
    3. 苗栗站:8號公車月台
    4. 台中站:6、7、8、9、10號公車月台
    5. 彰化站:客運轉運站旁大客車專用車格
    6. 雲林站:6號公車月台
    7. 嘉義站:7號公車月台
    8. 台南站:6、7號公車月台
    9. 左營站:4號公車月台、彩虹市集前遊覽車停靠區

申請文件下載

  • 高鐵車站附設客運轉運站/公車站月台使用申請表:PDF | WORD | ODT
  • 高鐵車站附設客運轉運站/公車站月台使用承諾書:PDF | WORD | ODT
  • 接駁服務資訊說明:PDF | WORD | ODT

監視系統錄影資料調閱轉錄規定

  • 本公司為協助司法警察偵查案件所需,基於維護旅客權益與安全,本項調閱/轉錄申請業務僅提供司法警察及檢調單位公務申請。
  • 欲申請調閱業務,應填寫相關申請表格洽所需資料場站,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後方得為之。(調閱過程禁止翻拍側錄)
  • 轉錄相關業務依本公司監視系統錄影資料調閱轉錄規定,應以正式公文為之。
  • 其他相關詳細資訊請洽本公司營運安全室(03-262-3000 #28137)或洽值班手機0909-399-662。

相關文件下載

  • 錄影資料調閱轉錄申請表:WORD | 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