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申辦
車站商場租賃服務
欲洽詢租用高鐵站區商場空間之相關資訊
請聯絡本公司營業處附屬事業部 (02-8789-2000)
高鐵站區廣告刊登
109年9月1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有關高鐵各站及車廂廣告刊登需求請逕洽本公司廣告代理商「東森新媒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服務內容包含各站及車廂特定點位之燈箱、牆面廣告、商展空間、車廂內雜誌廣告、海報、彩繪列車⋯等,以及各站短期商展活動企劃執行、站場版面施工監督。
東森新媒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30號9樓-1
02-2570-3000
yayun.li@ettoday.net
廣告拍攝申請服務
本公司為協助及規範高鐵各設施內之拍攝行為,以維護系統正常運作並兼顧旅客權益與安全,各單位若因媒體採訪、專題製作、商業性拍攝活動,如廣告、戲劇拍攝,欲於本公司之相關設施內進行拍攝,應於事前依規定辦理申請手續,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後方得為之。
詳細資訊請洽本公司營業處品牌暨傳播部 (02-8789-2000)。相關文件之台灣高鐵設施拍攝收費標準,僅供申請單位參考,實際場地租金須由申請單位正式提出申請後,本公司審核報價回覆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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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速鐵路時刻車次資訊API」介接服務
台灣高鐵鐵路時刻車次資訊介接,請於「交通部公共運輸整合資訊流通服務平臺」(Public Transport Data eXchange,PTX)介接使用。
- 了解更多介接資訊:時刻車次資訊 API
高鐵客運轉運站及公車站月台使用停靠申請
- 本公司於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雲林、嘉義、台南、左營站等 9 站可提供客運轉運站/公車站月台供具固定班表之甲、乙類大客車停靠使用 (屬私人行程之遊覽車臨停,可直接使用遊覽車專用月台或遊覽車停靠區,限停 5 分鐘,無須另行申請)。
- 欲於本公司之客運轉運站/公車站停靠,應於使用起始日 7 天前依下列規定辦理申請手續,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後停靠使用如需協助請洽本公司鐵路營運處 / 站務管理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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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合作申請
本公司為方便民眾查詢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與外部單位合作提供優惠之相關資訊,特設置「台灣高速鐵路活動合作專頁」以供外部單位申請刊登活動資訊,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後方得為之。請點選以下連結下載相關表單,詳細資訊請洽本公司營業處品牌暨傳播部 (02-8789-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