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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永續-高速鐵路運輸服務碳足跡

台灣高鐵公司響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產品碳標籤核發及推廣」計畫,透過社團法人台灣環境管理協會輔導辦理「高速鐵路運輸服務碳足跡」盤查作業,計算「高速鐵路運輸服務」從原料取得、服務及廢棄處理階段等過程所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量,於103年12月即取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高速鐵路運輸服務碳足跡」標籤證書(碳標字第1414910001號),認證碳足跡為:38 gCO2e/每人-每公里(每延人公里),率先國內交通運輸業者(航空/鐵路/捷運/公路/航運),成為國內第一個正式取得「旅客運輸服務(陸上及水上運輸)」產品類別碳標籤之交通運具。

106年申請展延碳標籤3年有效期限(106年12月17日至109年12月16日),獲發更新的碳足跡標籤證書(碳標字第1714910001號),認證碳足跡為:34 gCO2e/每人-每公里(每延人公里),並因達到3年內減碳量3%以上之承諾(減碳達6.19%),再獲發「減量標籤證書」(減碳標字第R1714910001號)。

109年申請展延碳標籤5年有效期限(109年12月17日至114年12月16日),獲發更新的碳足跡標籤證書(碳標字第2014910001號),認證碳足跡為:32 gCO2e/每人-每公里(每延人公里),並因達到3年內減碳量3%以上之承諾(減碳達4.92%),再獲發「減量標籤證書」(減碳標字第R2014910001號)。

車站間旅客運輸碳足跡

車站間旅客運輸碳足跡
車站 南港 台北 板橋 桃園 新竹 苗栗 台中 彰化 雲林 嘉義 台南 左營
南港 0.30 0.53 1.46 2.42 3.47 5.42 6.32 7.11 8.18 10.17 11.18
台北 0.30 0.23 1.17 2.13 3.17 5.13 6.03 6.82 7.88 9.88 10.88
板橋 0.53 0.23 0.94 1.89 2.94 4.89 5.80 6.59 7.65 9.65 10.65
桃園 1.46 1.17 0.94 0.96 2.01 3.96 4.86 5.65 6.71 8.71 9.72
新竹 2.42 2.13 1.89 0.96 1.05 3.00 3.90 4.69 5.75 7.75 8.76
苗栗 3.47 3.17 2.94 2.01 1.05 1.95 2.86 3.64 4.71 6.70 7.71
台中 5.42 5.13 4.89 3.96 3.00 1.95 0.90 1.69 2.75 4.75 5.76
彰化 6.32 6.03 5.80 4.86 3.90 2.86 0.90 0.79 1.85 3.85 4.85
雲林 7.11 6.82 6.59 5.65 4.69 3.64 1.69 0.79 1.06 3.06 4.06
嘉義 8.18 7.88 7.65 6.71 5.75 4.71 2.75 1.85 1.06 2.00 3.00
台南 10.17 9.88 9.65 8.71 7.75 6.70 4.75 3.85 3.06 2.00 1.00
左營 11.18 10.88 10.65 9.72 8.76 7.71 5.76 4.85 4.06 3.00 1.00
單位:碳足跡(kg CO2e)

 

「高速鐵路運輸服務碳足跡」大事紀

  • 103/04/07 成立「高鐵運輸服務-產品碳足跡盤查及查證作業」推動小組。
  • 103/04/23 舉行產品碳足跡第1次輔導會議(高階主管、產品碳足跡盤查推動小組人員)。
  • 103/06/17 召開「旅客運輸服務產品類別規則文件(PCR)」利害相關者會議。
  • 103/06/23 召開「旅客運輸服務產品類別規則文件(PCR)」專家學者會議。
  • 103/08/0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議會審查同意「旅客運輸服務產品類別規則(PCR)」制訂。
  • 103/08/15 舉行產品碳足跡第2次輔導會議(供應商、產品碳足跡盤查推動小組人員)。
  • 103/11/0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議會決議碳足跡標籤「修正後通過」。
  • 103/12/16 取得碳足跡標籤證書字號。
  • 104/01/0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頒發「高速鐵路運輸服務碳足跡標籤證書」。
  • 106/05/16 啟動展延碳標籤期限之碳足跡盤查及查證工作。
  • 106/09/15 檢具盤查清冊及第三方查證聲明書申請碳標籤展期作業。
  • 106/10/1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議會決議碳足跡標籤展期及減碳標籤申請「修正後通過」。
  • 106/10/30 取得碳足跡標籤及減量標籤之核准字號。
  • 106/12/0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發「高速鐵路運輸服務碳足跡標籤證書」及「減量標籤證書」。
  • 109/04/10 啟動第二次展延碳標籤期限之碳足跡盤查及查證工作。
  • 109/09/11 取得第三方查證機構核發碳足跡及碳足跡減量查證聲明書。
  • 109/11/11 取得碳足跡標籤及減量標籤之核准字號。
  • 109/11/1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發「高速鐵路運輸服務碳足跡標籤證書」及「減量標籤證書」。

「碳足跡」為一項產品在其生命週期的過程中,直接與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本公司將這個「腳丫子」標籤標示車票背面,清楚揭露旅客搭乘高鐵,每人每公里將產生相當0.032公斤之二氧化碳排放量。相較於其他交通運具碳足跡,約為小客車的1/3、公車及客運的1/2、國內空運的1/8,若以高鐵111年度載運之延人公里數(9,338百萬延人公里)計算,則較小客車大幅減少775,059公噸的二氧化碳量,相當於1,992座大安森林公園的吸碳量。

本公司期望透過「高速鐵路運輸服務碳足跡」標籤之揭露及標示,宣導旅客瞭解搭乘高鐵每人每公里與每趟旅程之二氧化碳排放量,進而提升旅客搭乘高鐵進行「減碳旅程」的「綠色消費」意識,並建立台灣高鐵的「綠色品牌」價值。並藉由「高速鐵路運輸服務碳足跡」盤查過程與結果,確實掌握本公司高速鐵路運輸服務之產品碳足跡生命週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據以致力於溫室氣體排放量管理及減量工作,達到企業永續經營、顧客充分滿意與減輕地球負擔的三贏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