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訂票
系統服務說明
服務項目
- 訂購⾞票
- 管理訂位:訂位紀錄查詢、付款及修改
- 商務⾞廂重新選位
- 變更⾏程
- 減少⼈數
- 刪減⾏程
- 取消訂位/退票
購票及取票規定
訂位受理時間
- 旅客可預訂 29 天內 (含乘⾞當⽇)⾄發⾞前 1 ⼩時為⽌之⾞次,且每逢週五及週六⾄多可預訂四週後⾄週⽇之⾞票。
- 如因疏運期間或特殊事由調整開放訂位時間,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銷售票種及數量
- 提供對號座(商務車廂/標準車廂)訂票服務,可預訂之票種包含全票、孩童票、敬⽼票、愛⼼票及⼤學⽣優惠票,或其他依專案提供之票種。各票種適用資格及各類優惠產品規則請參閱票價產品一覽表。
- 每筆交易紀錄⾄多可預訂 10 張乘⾞票,去回程⾄多可預訂各 5 張。
- 購買敬老票、愛心票者應輸入搭乘者中華民國身分證字號。愛心票之必要陪伴者亦請輸入身心障礙證明持有人之身分證字號。
- 輪椅座訂位請參閱網站相關說明。
- 訂位後,請於期限內完成付款,未於期限內完成付款,訂位紀錄將不予保留。旅客可透過本系統或將訂位紀錄載入 T-EX 行動購票 App 進行線上付款,亦可⾄本公司合作之便利商店或⾞站付款/取票。
- 付款期限:
- 預訂之⾏程為訂位⽇起(含)3 ⽇後發⾞者,應於訂位⽇起(含)3 ⽇內完成付款。
- 預訂之⾏程為訂位⽇起(含)3 ⽇內發⾞者,⾄遲應於乘⾞⽇之前 1 ⽇完成付款。
- 預訂當⽇乘⾞票者,最遲應於列⾞出發前 30 分鐘前完成付款。
- 網路訂票系統提供以下付款方式:
本系統不提供取票服務 ,旅客可透過 T-EX 行動購票 App 完成取票,亦可記下訂位代號並出⽰訂位時取票識別碼欄位使⽤之⾝分證明⽂件,親赴⾞站或與本公司合作之便利商店取票。請務必留意乘車時間提前取票,因逾時未取票致不及搭乘預訂車次列車時,不受理車票變更及退票。訂位紀錄中含敬⽼、愛⼼票者 ,可⾄⾞站售票窗⼝或本公司合作之便利商店付款/取票,取票時請備妥搭乘者之⾝分證明⽂件(如:⾝分證、⾝⼼障礙證明)以供核驗。- 凡透過車站窗口購/取敬老、愛心票,或預先至車站窗口出⽰證件正本登錄優惠資格者,自該次購/取票或登錄的翌日起至次年年底前,可使⽤⾃動售票機、T-EX App 取票(愛⼼票旅客之⾝⼼障礙證明效期如未及於次年年底,則以證件效期屆滿⽇為限);於前揭時效內在便利商店付款/取票者,亦無需核驗⾝分證明⽂件。
- 於上述⾃動通路取票服務適⽤期限屆滿當年,建議旅客提前至窗口再次登錄或購/取票,以延⻑自動通路取票服務之適⽤效期。
車票變更及退票規定
取票前 ,可透過本系統修改或退票,包含變更行程、商務車廂重新選位,以及減少人數、刪減行程、訂位紀錄取消/退票功能。旅客可至「管理訂位」 > 「訂位紀錄查詢、付款及修改」 > 「取消/修改訂位」內,執行相關功能。- 變更行程/退票期限:請務必於原訂列車發車前 30 分鐘前完成辦理(如預訂去/回程,以去程發車時間為準)。
- 已於高鐵⾞站、T-EX 行動購票 App 或本公司合作之便利商店完成取票者,車票變更及退票作業請參閱網站相關說明。
- 訂位紀錄於原訂列車發車前 30 分鐘前,可透過本系統「變更行程」功能進⾏乘⾞⽇期、時間的變更(起訖站不可變更)。
- 訂位紀錄如包含輪椅座位,請致電客服專線或至各車站售票窗口辦理變更。
已付款訂位紀錄之變更: - 限變更行程一次,免收手續費(訂購去、回程者,去、回程各可免⼿續費變更⼀次)。
- 變更後之總票價如低於原票價,票價差額將退回原付款帳戶。
- 變更後之總票價如⾼於原票價,須立即針對新行程重新付款(原⾏程將整筆訂單刷退)。如付款失敗,該筆訂位紀錄將維持原⾏程,請務必確認付款作業是否完成。
- 變更後,取票時票⾯將註記「變更⼄次」。
- 旅客如欲再次變更⾏程,請退票後重新購票,每張車票須支付 20 元的退票手續費。
- 限變更行程一次,免收手續費(訂購去、回程者,去、回程各可免⼿續費變更⼀次)。
- 特殊專案或優惠產品之票務規則不適用「修改」功能,請參閱相關網站說明。
- 商務車廂之訂位紀錄,取票前每⼀⾏程可使⽤重新選位功能一次(訂購去、回程者,去、回程均可使⽤一次)。
- 同⼀⾏程的旅客座位須全部重新選擇,不受理僅更換部分旅客座位。
- 本功能不適⽤於發⾞當⽇⾏程、列⾞可售座位少於訂位⼈數,及已開票之訂位紀錄。
- 旅客可透過本系統辦理刪減⾏程、減少⼈數或退票,⾄遲應於原訂列⾞發車前 30 分鐘之前辦理。
- 刪減行程:訂位紀錄包含去、回程者,可透過「刪減行程」功能,同時刪減「所有乘客」之去程或回程,本系統恕不受理僅刪減部分指定乘客之單向(或雙向)⾏程。如欲刪除訂位紀錄之所有⾏程,請使⽤「取消訂位」功能。
- 減少人數:包含去、回程的多人訂位紀錄,透過本功能減少人數時,將同時刪減指定乘客之去程及回程,本系統恕不受理僅刪減指定乘客之部分單向⾏程。如欲刪除所有乘客,請使⽤「取消訂位」功能。
- 已付款訂位紀錄之退票,每張車票須支付 20 元退票手續費,原⽀付之票款將於扣除⼿續費⽤後,餘額返還原付款帳戶。
- 如選擇至⾞站辦理退票,請記下訂位代號並出⽰訂位時使⽤之⾝分證號相關證明⽂件,退票⼿續費為每張⾞票 20 元。
- 以信⽤卡付款者:退票後,經本公司確認可退費,款項將退回原付款信⽤卡(特殊情況除外)。作業流程預估約需 7 至 15 個⼯作天(不含例假⽇)。
- 以台灣 Pay(金融卡)掃碼付款者:於⾞站/便利商店辦理退票採現⾦退款(特殊情況除外);透過 T-EX 行動購票 App 辦理退票,款項將退回原付款⾦融卡(特殊情況除外)。作業流程預估約需 7 至 15 個⼯作天(不含例假⽇)。
搭乘及相關注意事項
- 高鐵車票之實體票根得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如欲查詢交易紀錄,請於乘車日次日中午 12:00 後,至各式票證交易/搭乘紀錄查詢系統專區下載。如透過 T-EX 行動購票 App 取票,後續可直接利用 App 下載電子車票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