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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性委員會組織職掌及組成成員

各功能性委員會組織職掌

  • 功能性委員會名稱

    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

    組成(人數)

    5-7人

  • 任務與職掌

    • 檢視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及經理人之所需之專業知識、技術、經驗及性別等多元化背景暨獨立性之標準,並據以覓尋、評估及提名董事與獨立董事候選人及經理人人選。
    • 規劃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下稱「委員會」)之組成,進行董事會、各委員會、各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作業。本委員會應探尋各委員會委員人選之意願並考量其專業背景與各委員會之職掌後,向董事會提出各委員會成員之規劃建議。
    • 負責獨立董事及非獨立董事之提名事宜。
    • 規劃及評估獨立董事及非獨立董事之潛在候選人人選。
    • 檢討董事及經理人之接班規劃。
    • 規劃檢討董事會及委員會全體之職務執行情形。
    • 規劃檢討董事及經理人之責任保險。
    • 檢討資訊揭露之執行情形。
    • 負責公司治理制度之研究分析、執行、規劃建議及公司治理準則暨相關規章之檢討。
    • 負責公司治理制度實施成效之檢討,包含永續發展及誠信經營運作與執行情形,以及與利害關係人間之溝通情形。
    • 其他依章程、公司治理準則或董事會決議之職掌。
     

    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半數以上成員為獨立董事,七位成員中除四名獨立董事分別具有財務會計、法律實務、產業知識及營運判斷等專業外,洪玉芬董事具有財務會計專業,另江耀宗董事長及洪主民董事,均曾擔任上市櫃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等重要管理職務,具備公司治理實務管理能力並有充足經驗評估董事及經理人所需之專業標準及規劃檢討公司治理制度實施成效,符合本委員會所需之專業能力。

    職稱 姓名 專業能力
    董事長
    (召集人)
    江耀宗 公司治理、經營管理
    獨立董事 邱晃泉 法律
    獨立董事 石百達 財務
    獨立董事 蔡堆 公司治理、經營管理、產業知識
    獨立董事 王明德 公司治理、經營管理、產業知識
    董事 洪玉芬 公司治理、經營管理、產業知識
    董事 洪主民 公司治理、經營管理、產業知識
  • 功能性委員會名稱

    審計委員會

    組成(人數)

    全體獨立董事,不得少於3人

  • 任務與職掌

    •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對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審核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審核重大之資產及衍生性商品之交易。
    • 審核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審查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評核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本公司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及其工作進行考核。
    • 審查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 審查第一季及第三季財務報告。
    • 審查本公司會計制度、財務狀況。
    • 評估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
    • 審核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評估、檢查、監督公司存在或潛在之各種風險。
    • 檢查本公司遵守法律規範之情形。
    • 主管機關規定之其他重大事項。
    • 審查資本、融資及授信等資金籌措計畫。
    • 檢討稅務規劃及稅務法令遵循。
    • 其他依章程或董事會決議之職掌。
  • 功能性委員會名稱

    薪資報酬委員會

    組成(人數)

    3-5人(召集人為獨立董事)

  • 任務與職掌

    本委員會成員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對董事會負責,且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決議: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本委員會履行前項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 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確保競爭力及激勵性暨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 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 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 功能性委員會名稱

    專案委員會

    組成(人數)

    5-7人

  • 任務與職掌

    • 依董事會決議,就本公司重大法律或合約爭議及重要管理制度變革事項,提供諮詢建議,並協助董事會督導經理部門執行相關決策。
    • 審議本公司經理部門依規定應提報董事會之採購相關議案(下稱採購議案)。惟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採購議案,依公司治理準則第8-05條規定由審計委員會準用本規程之規定審議。
    • 其他依章程、公司治理準則或董事會決議之職掌。

各功能性委員會組成成員

第十屆功能性委員會組成成員
姓名職稱 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專案委員會
江耀宗董事長 ✔(召集人)      
邱晃泉獨立董事 ✔(召集人)  
蔡堆獨立董事 ✔(召集人)
王明德獨立董事  
石百達獨立董事  
賴勇成獨立董事  
潘清鴻董事        
楊正君董事      
洪玉芬董事      
謝委呈董事      
翁朝棟董事        
楊明州董事        
高仙桂董事      
黃茂雄董事       ✔(召集人)
洪主民董事      
第九屆功能性委員會組成成員
姓名職稱 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專案委員會
江耀宗董事長 ✔(召集人)      
邱晃泉獨立董事 ✔(召集人)  
蔡堆獨立董事 ✔(召集人)
石百達獨立董事  
賴勇成獨立董事  
祁文中董事        
潘清鴻董事      
柯麗卿董事        
翁朝棟董事        
陳昭義董事      
黃茂雄董事       ✔(召集人)
高仙桂董事      
洪主民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