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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聯名卡

適用範圍及乘車注意事項

名詞定義

  • 悠遊聯名卡:由信用卡發卡機構(以下簡稱發卡機構)與「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發行,具有信用卡及悠遊卡功能之晶片信用卡。
  • 自動儲值:當悠遊聯名卡的悠遊卡餘額不足以支付當次消費或低於一定金額時,可透過自動儲值設備,自悠遊聯名卡之信用卡可授權額度中,自動儲值一定金額到悠遊卡內,客戶無須於交易中進行簽名確認(免簽單),無列印單據且無需支付任何手續費之作業。

使用方式

  • 旅客得持用已啟用自動儲值功能之悠遊聯名卡(悠遊Debit卡(悠遊簽帳金融卡)不適用),直接感應進站搭乘自由座車廂,然不得使用儲值金額作為購買其他票種或補票之付款工具。

適用身分

  • 全票身分者適用;未滿12歲、6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與必要之陪伴者一人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得購買優待票旅客需另行購票。
  • 連續假期疏運或車站啟動人潮管控機制等特殊狀況,本公司得經公告後,限制悠遊聯名卡之搭乘使用。
  • 旅客持悠遊聯名卡乘車前,請參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電子支付機構儲值卡乘車須知,另相關權利義務、使用及異常處理方式,依本公司旅客運送契約辦理。

票價計算

悠遊聯名卡之悠遊卡票種為普通卡,票價計算方式與本公司發行之單程自由座全票相同

扣款方式

旅客以悠遊聯名卡感應通過訖站出口驗票閘門時,系統將依進站紀錄計算應付票價後,由悠遊聯名卡之悠遊卡餘額中扣除票款。如餘額不足支付該次應付票價時,系統將自動計算差額並以新台幣 (下同) 500元倍數為單位,完成最低金額儲值(例如:不足1,415元時,即自動儲值1,500元),以利扣除應付票價。

交易紀錄

  • 旅客持悠遊聯名卡完成旅行後,如有交易紀錄需求,旅客可於搭乘後至高鐵企業網站「交易/搭乘紀錄查詢」專區下載。
  • 旅客可透過企業網站、各車站搭乘資訊查詢機,查詢最近之悠遊聯名卡交易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