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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旅客人數在十一人(含)以上,其起迄站、搭乘日期、搭乘車次及車廂種類相同,且全部行程由團體成員一起旅行者,得預訂團體票。

團體票折扣僅適用於購買全票人數十一人(含)以上之團體, 旅客另符合優待身分者,僅能就團體或優待票折扣擇一優惠,不得同時適用。
團體成員中享有敬老或愛心優待之旅客, 訂位及搭乘時均應出示政府核發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以作查驗之用。
為服務中長程旅客,台北至板橋區間不提供團體訂位優惠。
車站售票窗口
傳真
網路
訂位方式
高鐵各車站
03-261-3315
旅客可至車站售票窗口現場購票付款。
旅客可至高鐵各車站索取或下載團體訂位單( PDF Word), 填寫完畢後傳真至台灣高鐵公司。
旅客可於線上填寫「團體訂位單」後按「確認」即完成寄送。
訂位時間
週一至週五8:30~17:30(前述時段外及國定假日,視為次一工作日申請)
可預購乘車日前四星期(含乘車日)至乘車當日之車票。
可預購乘車日前四星期(含乘車日)至乘車前一日之車票。
※ 申購團體票時,如團體成員包含敬老或愛心票者,應由團體票申購代表人填寫優待票登記表(敬老優待票登記表:PDFWord;愛心優待票登記表:PDFWord),併同身分證明文件,於訂位時向本公司申購。透過傳真或網路申請時,請同時傳真優待票登記表及優待身分證明文件。
為提供旅客更便捷之購票服務,並確保依所需之行程完成訂位,台灣高鐵公司謹提醒訂購團體票之旅客下列注意事項:
  • 透過傳真及線上申請團體票之旅客,請於本公司通知訂位代號確認訂位日起三日內,匯款至指定帳戶;若通知日期為乘車前三日內,最遲應於本公司通知之指定時間內完成付款,否則視為取消訂位。本公司確認旅客匯款成功後,將再次致電確認,旅客即可於指定日期至約定之車站取票。
  • 團體票辦理列車車次、車廂種類、出發日期、行程區間及優待身分之變更,應以團體為單位。最遲應於列車出發前一日進行變更,變更一次免收手續費;逾時變更、部份變更或第二次變更,則以退票重購方式辦理,且需收取退票之手續費。
  • 團體票若因取消行程或減少人數需辦理退票,最遲應於列車出發前2小時前辦理,並收取退票手續費按每張票20元計收,逾時不得受理。團體票減少人數後,若成行人數不符團體訂位之規定,其餘車票應補全額票價之差額。
  • 團體欲辦理變更或取消行程時,得下載「團體變更單」(PDFWord)並傳真03-261-3315,將由專人為您處理。已取得團體票欲辦理變更或取消行程時,請攜帶團體之全數車票,於各車站營業時間內至售票窗口辦理,若有開立購票證明單者,應一併攜帶辦理。
 
高鐵票務單位之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30~17:30(前述時段外及國定假日,視為次一工作日申請)。
 
相關表單
團體訂位單:PDFWord
團體變更單:PDFWord
敬老優待票登記表:PDFWord
愛心優待票登記表:PDFWord
填寫完畢請傳真03-261-3315,將由專人為您處理。
 
 
 
 
客服專線4066-3000 (苗栗:4266-3000 台東、金門:4666-3000 馬祖及行動電話:02-4066-3000)
訂位專線4066-0000 (苗栗:4266-0000 台東、金門:4666-0000 馬祖及行動電話:02-4066-0000)
以上皆為付費電話,依一般市話及行動電話費率標準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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