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變更訂位注意事項:
1.於完成付款以前,可於付款期限內使用本系統變更訂位紀錄或減少人數,免收手續費。
2.完成付款但尚未取票者,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訂位代號,至車站售票窗口辦理變更。
A 旅客取得變更後之乘車票即視同已完成第一次變更,免收手續費;再次辦理時須依退票重購處理,退票手續費以每張以20元計收。
B 前述變更事宜至遲應於列車出發時間三十分鐘前辦理。
C 已於車站完成取票者,請攜帶乘車票親赴車站售票窗口辦理變更,至遲應於列車出發時間三十分鐘前辦理,第一次變更得免收手續費;第二次辦理依退票重購處理,並須收取手續費,每張票以20元計收。
七、取消訂位注意事項:
1.於完成付款以前,可於付款期限內使用本系統取消訂位,免收手續費。 完成付款但尚未取票者,至遲應於列車出發時間三十分鐘前,可利用本系統取消訂位或至車站售票窗口辦理。
A 辦理時需扣除手續費每張20元。(高鐵公司得依行銷活動彈性調整手續費用,請依各行銷活動之公告內容為準) 線上辦理已付款取消時,原票款將扣除手續費後,退回至原信用卡帳戶。
B 旅客至各車站售票窗口辦理時,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訂位代號。
2.已於車站完成取票者,請攜帶乘車票親赴車站售票窗口辦理退票,至遲應於列車出發時間三十分鐘前辦理,並須收取手續費,每張票以20元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