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本專案優惠套券限量10萬套,數量有限售完為止。 |
| 2. |
使用本優惠套券時,須整本一起使用,不可自行撕下使用;各優惠券一經使用,不得要求退還、兌換現金或轉售他人。 |
| 3. |
旅客得憑高鐵優惠券,依高鐵全額票價之6折換購,高鐵單程標準車廂對號座全票乙張,不得與其他兌換券、促銷方案或優待身分合併使用。 |
| 4. |
憑高鐵優惠券得換購搭乘期間(2010/07/01~2010/09/30)之乘車票,本券一經換購乘車票後,不得要求退還本券。 |
| 5. |
憑高鐵優惠券換購之乘車票,得變更為本專案適用搭乘期間之乘車票乙次,票價多退少補;再次變更則依退票重購處理並收取手續費,且不得沿用
原優惠券折扣;如欲變更為非專案適用搭乘期間之乘車票時,亦不得沿用原優惠券折扣。憑本券換購之乘車票辦理退票時,應自實收金額扣除退票
手續費後退還餘額。 |
| 6. |
旅客持高鐵優惠券換購之乘車票於乘車途中如有補票需求時,其補票票價不再適用原優惠券折扣。 |
| 7. |
高鐵優惠券僅限換購乘車票,不得與補票或變更乘車票併用,不得逕憑本券搭乘,亦不得要求兌換現金或轉售他人。 |
| 8. |
每乙張樂園優惠券限換購樂園門票全票乙張,不得與其他兌換券、促銷方案或優待身分合併使用。 |
| 9. |
使用樂園優惠券換購時,須有高鐵車站售票窗口人員印鑑方可兌換。 |
| 10. |
憑樂園優惠券得於2010/07/01起換購2010/07/01~2010/09/30之樂園門票全票,本券一經兌換樂園門票後,不得要求退還本券。 |
| 11. |
憑樂園優惠券換購樂園門票全票,應限於各樂園購票處與指定地點換購樂園門票乙張。 |
| 12. |
樂園優惠券僅限換購樂園門票全票,不得要求兌換現金或轉售他人。 |
| 13. |
憑接駁優惠券得於2010/07/01起使用接駁服務,本券一經使用後,不得要求退還本券。 |
| 14. |
每乙張接駁優惠券限搭乘接駁車乙趟或租車優惠乙次,不得與其他兌換券、促銷方案或優待身分合併使用。 |
| 15. |
接駁優惠券僅限使用於接駁優惠服務,不得要求兌換現金或轉售他人。 |
| 16. |
租車相關規範,依和運租車股份有限公司、格上汽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辦理。 |
| 17. |
請妥善保存本券,遺失污損恕不補發。 |
| 18. |
限憑券使用,凡塗改、污損至難以辨識,或影印者,無效。 |
| 19. |
台灣高鐵保有最後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任何活動變更,將於各特約旅行社或高鐵企業網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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